一、社會責任行業規范的性質 德國社會責任行業規范是德國民間發起和推動、由德外貿零售商協會及其會員企業組織實施并獲得德聯邦政府有關部門支持和資助的旨在監督和約束國外供貨企業社會責任的行為規范(有關背景和詳細情況參見我室前期報回材料)。 社會責任行業規范的提出,既有西方國家試圖利用貿易問題推行自身意識形態標準的背景,也不排除在競爭日趨激烈的市場環境下,西方試圖以社會標準門檻抵御第三世界國家低廉產品的沖擊、進行市場保護的因素。在社會責任規范推行過程中,目前主要是企業和民間組織出面,政府暫時處于幕后,但一直在密切關注并進行必要的協調。迄今尚無跡象表明,政府和立法機構近期會躍居前臺,直接參與組織或采取立法措施等極端手段,介入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但可以預見,西方國家將會繼續利用其國內管理體系以及國際多、雙邊場合包括世貿談判兜售其"社會和環境標準"等非貿易因素,應引起我足夠重視并做好相應準備。 二、社會責任行業規范的實施步驟 德國外貿零售商協會介入商品社會標準問題始于1999年,此前這一問題還僅局限于個別企業受公眾壓力而做出的一些姿態。為緩解和轉嫁壓力,這些企業推出了外貿零售商協會,以協調立場、統一標準并制定詳細的實施計劃。 德國社會責任行業規范主要參照設在紐約的"國際社會責任組織"確定的SA8000標準體系。2003年初,德外貿零售商協會聯合部分荷蘭零售企業正式啟動社會標準項目,并開始分階段實施:初期主要在供貨商、零售商、檢驗機構和消費者中做廣泛宣傳和推介;其后嘗試性地開始到部分供貨企業進行巡查,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建議;對情況較好或整改后基本達到標準和要求的供貨企業,經過核查鼓勵其申請SA8000或其它認證;與當地工會、協會、非政府組織和政府部門一道建立制度化的監督體系,最終達到供貨企業自我約束,自覺遵守社會責任行業規范的目的。 德外貿零售商協會提出的社會責任行業規范并不力圖干預供貨國家或地區的法律規定,而是致力于加強與當地政府和機構的合作。對違規企業,以敦促整改為主,在多次警告無效的情況下方考慮采取懲罰措施,包括解除合作關系等。 三、德國企業"社會責任行業規范"的實賤 德國外貿零售商協會會員并不多,但囊括了德國幾乎所有大型商業連鎖集團和零售企業集團。卡施達特.客萬樂集團是引入"社會標準"最早的企業之一,2003年加入德國外貿零售商協會社會責任行業規范體系。該公司環境和社會政策部經理科貝表示,"我們并不想充當世界警察,實施社會標準主要是為了回應社會和公眾呼吁,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歸根結底,企業生產條件的改善也有助于提高企業勞動生產率和產品質量";德國彪馬公司幾年前成立了環境和社會部,有7名工作人員,他們主要負責檢查企業社會責任規范執行情況。該公司還要求其供貨企業指定專職環境和社會標準檢查人員,配合工作。2003年,因環境和社會標準問題,彪馬公司與33家合作伙伴解除了合作關系。保羅.哈特曼公司是生產工業紡織品的大型企業,自1998年開始,董事會討論決定,該公司在商業合同條款里加入了社會標準的內容和要求,規定了在兩次警告和限期內整改不合要求可予解除合同的條款。德國ZAPF CREATION AG公司主要生產玩偶,從80年代起開始投資中國,目前95%的產品在中國生產。從1995年起,該公司主動引入社會標準,稱為"Code of Business Practices",也是德國較早引入社會標準的企業之一。2003年國際玩具協會制定了國際玩具社會標準,規定供貨企業需接受獨立機構和檢驗人員的核查,ZAPF公司是最早接受和加入國際玩具社會標準體系的企業之一。 四、德國市場上的幾種社會和環境標簽 1.公正標簽(TransFair) 該標簽由科隆公平貿易協會頒發。該協會得到40多家社會組織和團體的認可和支持。公正標簽主要用于發展中國家生產的咖啡、茶、可可、蜂蜜、糖、果汁、香蕉和甜點等初級食品。目前德國有87家企業提供貼有"公正標簽"的產品,包括卡施達特.客萬樂、星巴克等,這類產品在德國22000多家超市有售(網頁:www.transfair.org)。 2.地毯標簽(RUGMARK) 主要用于印度、尼泊爾和巴基斯坦等國生產的手工地毯。貼有標簽的地毯證明該地毯的生產沒有剝削童工因素。2002年德國共進口2000萬歐元的貼有RUGMARK標簽的地毯,迄今德國共有250萬塊進口地毯獲頒RUGMARK標簽(地毯標簽網頁:www.rugmark.de)。 3.花卉標簽(FLOWER LABLE) 該標簽是德國花卉批發和進口商協會聯合部分人權、環保等組織推出的主要針對肯尼亞、哥倫比亞及其它花卉生產國的一種社會和環保標簽。申請標簽的生產商需滿足該機構在人權、環境和勞動、健康、安全保護及勞動者生活保障等方面的若干要求。目前貼有標簽的花卉產品在德國700多家花卉商店有售(花卉標簽網頁:www.flower-label-program.org)。 4.國際公正貿易標簽頒證機構(FLO) 國際公正貿易標簽頒證機構(Fairtrade Labelling Organization,簡稱FLO)位于波恩市,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社會標準認證機構。該機構受托定期前往全球40多個發展中國家,按照國際勞工組織的核心標準對供貨商的生產和勞動條件進行巡查。目前該機構已與全球17家社會標準組織和機構建立了合作關系(FLO 網頁:www.fairtrade.net)。 5.SA8000認證 SA8000認證是由全球多家非政府組織、經濟和科研機構支持和參與,由國際社會責任組織(SAI)組織實施的一種社會標準認證體系。其認證內容包括:企業無童工勞動、無強迫勞動、無心理和生理責罰、無歧視、遵守工時限制;職工享受自由結社和集體談判抗爭的權利、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條件和最低生活保障等。 SA8000認證程序復雜,一般涵蓋以下步驟: A.申請企業建立社會管理體系; B.企業提交有關文件和報告; C.在企業管理層和員工中任命社會標準事項負責人; D.企業負責人實施對產品創值鏈的全程跟蹤并承擔對分包商、供貨商的監督義務; E.派遣受權機構現場巡查; F.通過工會和非政府組織等信息渠道調查取證; G.對合格企業頒發SA8000認證。 五.國際社會在商品社會標準問題上的有關動向 1.九十年代末,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出面發起了一項所謂"全球行動計劃"(Global Compact),以聯合國人權諸公約、勞工組織標準和"里約聲明"為基礎,致力于改善人權、勞工條件和全球環境。迄今,全球已有1000多家企業,包括德國安聯、巴斯夫、漢莎、大眾、戴克等20多家企業積極參與到該項計劃中。 2.2000年,經合組織(OECD)發布"跨國企業行為準則" ,呼吁成員國跨國企業在境外業務活動中擔負起社會和法律責任,維護和遵守國際公認的生態和社會標準。各成員國依此設立聯系機構,每年度就"準則"實施情況提交報告,并負責處理各界投訴。德國聯系機構設在聯邦經濟和勞動部內,并成立了由各部、勞資雙方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的"OECD準則工作組"。 3.2000年,國際勞工組織發布了經過修改的"關于跨國企業和社會政策的三項原則聲明",為企業、政府和社會各界在勞動就業方面擬定了行為規范。此前,國際勞工組織于1998年頒布的"關于勞動的基本原則和權利的聲明"已成為各國實施勞動保障和社會標準的基本準則。 4.2003年,聯合國附屬機構"促進和保護人權委員會"擬定了"跨國集團和其它企業人權責任標準草案",并已提交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討論。 5.2001年,歐盟委員會向歐洲議會提交了"歐洲企業社會責任框架綠皮書",并于2002年建立了由社會各階層代表參加的"多方社會論壇",就企業社會責任在歐洲范圍內建立對話和信息交流機制。目前,歐洲議會正在就規范歐洲跨國集團在發展中國家業務活動的社會標準以及實行企業環保和社會行為報告制度的可行性進行咨商。 不久前,歐洲外貿協會啟動了一項名為"BSCI商業社會標準行動(Business Social Compliance Initiative)"的活動,旨在在歐洲范圍內建立一種實施商品社會標準的通用監控體系。該協會已經邀請歐洲其它經濟組織和工貿企業加入到該體系中來,并歡迎歐洲以外的工貿企業參加。據德國外貿零售商協會介紹,歐洲外貿和零售企業并不愿意看到歐盟采取立法手段就社會標準問題形成法律文件,而是致力于通過行業自律一方面履行企業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另一方面盡量避免社會責任問題給國際貿易帶來新的壁壘和障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