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啟動新版SMETA
道德貿易倡議近期修改并澄清了其勞動實踐條例中的工作小時條款,以幫助公司和供應商更好的理解和遵守法律和國際標準。修訂后的措辭對一系列術語提供更好的明晰度和定義,明確了:
1、不得要求工作每周工作超過60小時,特殊情況除外(不包括可預測的季節性旺季)
2、加班應將工作的福利 放在首位并負責任地使用。工人應獲得建議的加班工資,即其正常小時工資的125%)
3、在每七天內,工人應至少獲得一天假,無論他們在世界上任何地點工作
這些修訂后的措辭已于2014年4月正式啟用,道德貿易倡議邀請期會員在接下來的幾個月里,趕在提議的采用日期(2014年12月)之前先獲得一些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