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加強與內外部利益相關方的交流與合作,規范公司對內對外信息溝通,確保體系的有效運行。
2. 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對內和對外有關社會責任的信息溝通的活動。
3. 權責3.1. 人事行政部:負責與內部員工、當地政府、員工代表和其它利益相關者的信息溝通。
3.2. 采購部:負責與供貨商與分包商的信息溝通。
3.3. 業務部:負責與客戶(買方)的信息溝通。
3.4. 管理者代表:提供指導和支持,必要時報高層領導批準。
3.5. 其它各部門和工人代表:支持并配合對內對外信息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