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8000程序文件
對內對外溝通程序
1.0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對內對外信息溝通,確保體系的有效運行,特制定本程序。
2.0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所有對內和對外在關社會責任的信息溝通的活動。
3.0職責
3.1人事部負責與內部員工、當地政府、工會和其他外部利益相關者的信息溝通。
3.2采購部負責與供應商和分包商的信息溝通。
3.3銷售部負責與客戶(買方)的信息溝通。
3.4管理者代表應提供指導和支持,必要時報高層經理批準。
3.5其他各部門和工人代表應支持和配合對內對外信息溝通。
4.0工作程序
4.1總則
4.1.1信息溝通可以采用口頭或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適當的方式,如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座談會、研討會和新聞發布會等。
4.1.2對內對外信息溝通均應保存適當的記錄和證據。
4.1.3一旦收到有關質疑、質詢和投訴信息,應忙核實質疑和投訴人的身份(包括姓名、職位、服務機構和聯絡電話等),查清質疑或投訴的原因。
4.1.4應針對質疑或投訴的問題解釋公司政策和程序,妥善處理質疑和投訴事件,并及時作出反應。重大問題應報高層經理批準。
4.1.5一旦發現在違反公司政策、法律法規或SA8000標準的事項,應及時采取補救和糾正行動。情況嚴重時,應及時報告總經理。
4.1.6信息溝通過程中,應注意保護個人隱私和公司商業秘密。
4.1.7若有員工向外部提供公司資料,應解釋公司內部投訴和申訴程序,不得采取懲罰或歧視性措施。
4.2對內信息溝通
4.2.1公司社會責任政策、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由人事部負責及時傳達到公司各部門及員工。
4.2.2社會責任管理體系運行中產生的信息資料,應根據政策和程序要求及時傳達到人員,并記錄其內容和處理結果。
4.2.3員工的咨詢、質疑和投訴,由工人代表或人事部收集,并負責答復。
4.3對外信息溝通
4.3.1與供應商和分包商的信息溝通由采購部負責,與客戶(買方)的信息溝通由銷售部負責,與當地政府,工會和其他外部利益相關者的信息溝通由人事部負責,管理者代表應提供指導和支持,必要時報高層經理批準。
4.3.2公司任何人收到來自外部的文件、電話、傳真或其他信息資料,應轉交上述責任部門,由他們根據情況處理。
4.3.3當地政府、工會或其他外部利益相關者提出的檢查、參觀或訪問要求,由人事部接待,并報管理者代表協助。
4.3.4外總利益相關者提出的意見、建議、投訴或質疑,應由責任部門負責調查核實情況,妥善處理,及時回復,并報管理者代表備案。
4.3.5管理者代表定期訪問本地利益相關者團體,征求他們的意見和建議,通報公司實施SA8000標準的進展和效果,提供相關的數據和資料,包括管理評審和監督活動的結果。
4.3.6如果有合同要求,管理者代表應對利益相關者提供合理的資料和取得資料的渠道,以核實公司是否符合SA8000標準的要求。如果合同有進一步的要求,公司應該透過采購合同的條款,要求供應商和分包商提供上述安排矣渠道。
5.0相關文件(略)
6.0記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