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DS
化學品安全數據表
化學品名稱:油漆 編號:MSDS-04
分子式:
危險性類別:第3類易燃液體。
特性及注意事項:各種顏色及粘度的液體。有不適宜氣味。閃點及水溶性依成分而定。含有“P”的物質10%或10%以上及及含標有“PP”的物質1%以上為海洋污染物。閃點:23-61℃
禁忌物:
滅火劑:霧狀水、干粉、抗溶泡沫、二氧化碳,禁用水柱。
儲運注意事項:儲存于陰涼、通風間內,遠離火種、熱源。保持容器密封。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
備注:油漆類中某些貨物可能含有20%或20%以下、含氨量不超過12.6%的硝化纖維素。本規定不適用于這些貨物。應按硝化纖維素的規定運輸。散裝和罐柜運輸應符合有關規定。
應急措施:適用于易燃液體,閃點23-61℃c.c.,溶于易燃溶劑中的易燃物質。當處理溢漏或撲救火災時要穿防護服。
注意事項:避免所有火源(如:明火、無防護燈、電動手工工具。)
泄漏處置: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使用吸收材料收集起溢漏物,并用安全的方式處理。當發生火災時,用水霧、泡沫或干粉滅火。不得用水射流。用大量水保持相領的容器冷卻。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衣著,用大量水沖洗至少10分鐘;化學性灼傷時,用肥皂水清洗患處;若水泡已破,用凡士林紗布覆蓋作面;疼痛時,口服撲熱息痛或肌注嗎啡。
眼睛接觸:立即用大量水沖洗至少10分鐘;敷1%的氯霉素眼膏;劇痛時服撲熱息痛或肌注嗎啡。就醫。
吸入:立即將傷員撤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暖、吸氧;必要時采用人工呼吸或心臟按壓術。就醫。
誤食:保暖,飲水;口服活性炭加水混合物,盡力避免傷員嘔吐;必要進行人工呼吸,癥狀嚴重時迅速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