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四)
來源:www.ruogucaotang.net 作者:溫州驗廠網 發布時間:2007-08-01
A.2.9 警示線
警示線分為黃色警示線、紅色警示線和綠色警示線,如圖A.9所示。

圖A.9 警示線
A.3 警示標識設置和使用
警示標識設置和使用見GB16179。
A.3.1 警示標識和設置高度
除警示線外,警示標識設置的高度,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懸掛式和柱式的環境信息警示標識的下緣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警示標識的設置高度以視具體情況確定。
A.3.2 使用警示標識的要求
A.3.2.1 警示標識設在與職業病危險工作場所有關的醒目位置,并有足夠的時間來注意它所表示的內容。
A.3.2.2 警示標識不設在門、窗等可移動的物體上。警示標識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
A.3.2.3 警示標識(不包括警示線)的平面與視線夾角應接近90°角,觀察者位于最大觀察距離時,最小夾角不低于75°角,如圖A.10所示。

圖A.10 警示標識平面與視線夾角α不低于75°角
A.3.2.4 警示標識設置的位置應具有良好的照明條件。
A.3.2.5 警示標識(不包括警示線)的固定方式分附著式、懸掛式和柱式三種。懸掛式和附著式的固定要穩固不傾斜,柱式的警示標識和支架應牢固地連接在一起。
A.3.3 警示標識的其他要求
警示標識(不包括警示線)要有襯邊。除警告標識邊框用黃色勾邊外,其余全部用白色將邊框勾一窄邊,即為警示標識的襯邊。襯邊寬度為標識邊長或直徑的0.025倍。
A.3.3.1 警示識標的材質
警示標識(不包括警示線)采用堅固耐用的材料制作,一般不宜使用易變形、變質或易燃的材料。有觸電危險的作業場所使用絕緣材料。
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物質的材料產品包裝上,可直接粘貼、印刷或者噴涂警示標識。
A.3.3.2 警示標識(不包括警示線)表面質量
除上述要求外,標識牌圖形要清楚,光滑、無孔洞和影響使用的任何缺陷。
A.3.3.3 警示標識牌(不包括警示線)的尺寸,見表A.2。

表A.2 警示標識牌的尺寸
A.3.3.4 設在固定場所的警示線寬度為10cm,警示線可用涂料制作。臨時警示線寬度為10cm,可用纖維等材料制作。
A.4 顏色
警示標識所用的顏色要符合GB2893規定的顏色。
A。5 檢查與維修
警示標識每半年至少檢查一次,如發現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要及時修整或更換,見GB16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