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勞動保障部門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及全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座談會的部署,進一步加大就業再就業工作力度,積極推進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依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各項勞動保障工作都取得新的進展。
一、就業和再就業工作
工作進展情況:一季度,圍繞中央確定的“95146”目標任務,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精神,通過層層分解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制定配套文件、加強政策培訓、組織實施“再就業援助月”和“2006春風行動”等措施,努力擴大就業,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1-3月,全國累計城鎮新增就業252萬人,完成全年目標任務(900萬人)的28%;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103萬人,完成全年目標任務(500萬人)的21%;幫助就業困難對象再就業28萬人,完成全年目標任務(100萬人)的28%。3月底,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為4.2%,與上年底持平。從當前的發展趨勢看,通過各地、各部門不斷加大工作力度,積極落實各項政策,提高就業再就業資金使用效益,到6月底,新增就業人數和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人數有望做到時間過半,任務完成過半。
主要工作措施:我們將進一步落實就業再就業目標責任和中央確定的促進就業再就業的各項政策,確保“95146”目標任務的完成。一是強化政府促進就業的責任。把解決體制轉軌遺留的下崗失業問題、促進城鎮新增勞動力就業、統籌城鄉就業、加強失業調控和實現就業與社會保障制度的聯動機制,作為各級政府重要目標任務和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督促各地及時調整指標體系,落實目標任務,進一步完善對目標責任的監督、考核和評價機制。二是全面落實各項就業再就業政策,務求取得實效。指導和督促各地抓緊制訂出臺貫徹實施意見及配套文件。組織開展就業再就業政策宣傳周活動和“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在100個重點聯系城市推廣創業培訓、信用社區和小額貸款聯動機制,推動各地全面落實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指導各地用好職業介紹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鑒定補貼等政策,更好地發揮政策促進就業的效力。督促各地切實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就業再就業工作的投入,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三是妥善解決并軌遺留問題,進一步加強失業調控。妥善解決并軌人員的勞動關系處理、再就業和社保關系接續等并軌遺留問題。促進失業保險、失業調控和破產企業職工安置工作的有機結合,實現與就業再就業工作的聯動。四是進一步完善就業服務功能,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在全國組織開展創建“充分就業社區”試點工作,大力開發社區就業崗位,建立就業援助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公共就業服務功能,推進人本服務。開展“技能崗位對接”專項服務活動,以更好地適應企業對高素質技能勞動者的迫切需求。五是加強職業培訓,提高勞動者就業能力。組織實施“新技師培養帶動計劃”、“城鎮技能再就業計劃”、“能力促創業計劃”、“國家職業資格技能導航計劃”和“農村勞動者技能就業計劃”,提高職業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勞動者職業技能和就業能力。六是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制定高技能人才工作配套政策,重點抓好高技能人才的培養、評價、使用、激勵等環節,全面推動高技能人才工作邁上新臺階。做好第八屆中華技能大獎和全國技術能手評選表彰工作。七是加強農村勞動者培訓就業工作,推進城鄉統籌就業。大力推行“培訓—就業—維權”三位一體工作模式,推動勞動力輸出地區開展勞務輸出示范縣創建活動。選擇一批具備條件的城市組織開展城鄉統籌就業試點,推進城鄉一體化勞動力市場的建設。
二、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工作
工作進展情況:一是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成果繼續得到鞏固。1—3月,全國共發放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890億元,各地上報無拖欠。二是覆蓋面進一步擴大,基金收入繼續大幅增長。3月底,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17607萬人,比上年底增加120萬人;1—3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1176億元,同比增長14.4%。三是社會化管理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3月底,全國已納入社區管理的企業退休人員共有2710萬人,占企業退休人員總數的68.5%,比上年底增加55萬人。
主要工作措施:一是在繼續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基礎上,督促各地加快補發歷史拖欠。二是抓緊制定和實施基本養老金計發過渡辦法的方案,督促8個做實個人賬戶試點的省區市做好實施工作,逐步提高統籌層次,加大推動企業年金工作的力度。三是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積極推動地方做好改革計發辦法準備工作,指導8個試點省份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做好擴大做實個人賬戶試點工作。
三、失業保險工作
工作進展情況: 3月底,全國失業保險參保人數為10698萬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數為351萬人。1-3月,失業保險基金收入80億元,同比增長20%,支出44億元,同比增長4%。
主要工作措施:一是將推動建立失業保險與促進就業工作的聯動機制,進一步發揮失業保險制度促進就業的功能。二是指導東部地區組織實施好適當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試點。三是研究靈活就業人員接續失業保險關系和落實社會保險補貼等問題,同時指導各地妥善處理好并軌遺留問題。
四、醫療和生育保險工作
工作進展情況: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繼續擴大,制度運行平穩,基金收支基本平衡。3月底,全國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為14093萬人,比上年底增加310萬人;1-3月基金收入378億元,同比增長26.8%,支出289億元,同比增長28.4%。3月底,全國生育保險參保人數5781萬人,比上年底增加372萬人。1-3月,全國有16萬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險待遇。
主要工作措施:一是以解決城鎮從業人員參保難點問題和探索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方式為重點,加強醫療保險服務管理,積極配合相關部門解決人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二是繼續推進混合所有制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及農民工參保,努力將困難企業和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納入醫療保險。三是加大醫療保險管理服務和基金征繳及稽核工作力度,進一步做好生育保險工作。
五、工傷保險工作
工作進展情況:一季度:我們開展了事業單位和民間非營利組織參加工傷保險政策實施的準備工作,完成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修訂及專家評審。根據2006年中央1號和國務院5號文件精神,進一步落實和完善了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政策措施。3月底,全國工傷保險參保人數為8633萬人,比上年底增加155萬人。1-3月,全國有32萬人享受了工傷保險待遇。
主要工作措施:一是啟動實施以推進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為主要內容的“平安計劃”,以農民工比較集中、工傷風險較高的煤礦、建筑企業為重點,用三年左右時間,實現全部煤礦企業農民工和大部分建筑企業等高風險企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目標。二是做好勞動能力鑒定新標準和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參加工傷保險組織實施工作。三是做好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試點工作,加強工傷保險政策宣傳,進一步完善工傷保險基礎管理工作。
六、勞動關系調整和勞動保障法制工作
工作進展情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勞動法》執法檢查的要求,各級勞動保障部門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一是繼續加強勞動關系的協調。制定了全面推進
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三年行動計劃,計劃用三年時間實現各類企業與勞動者普遍依法簽訂
勞動合同,推進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協商工作。二是深化勞動爭議處理體制改革,積極開展勞動爭議案件處理工作。勞動仲裁機構實體化建設穩步推進,全國共建立勞動爭議仲裁院116個。三是探索建立解決拖欠農民工
工資工作的長效機制,制訂了建立農民工
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和合理確定與提高農民工
工資水平的工作方案。四是做好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工作和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安置工作,加強對國有企業和中央企業改制重組勞動關系的指導和規范。五是加強勞動保障法制建設。《
勞動合同法》草案已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審議,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六是加強監察執法工作。我部與建設部、全國總工會組織開展了農民工
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據不完全統計,從去年10月8日至今年1月25日,各地共檢查用人單位32萬戶,覆蓋2866多萬職工,其中包括2125.8萬農民工,為201萬被拖欠
工資的農民工支付
工資19.8億元。今年2月13日至3月20日,我部與公安部、人事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開展了清理整頓勞動力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全國各地共組織執法人員9.5萬人次,檢查職業介紹機構和用人單位7.4萬戶。立案查處職業介紹違法案件17273件,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5811件,責令退賠求職者求職費用573.9萬元,取締非法中介5867戶,吊銷職業介紹許可證220戶,吊銷營業執照131戶,作出治安管理處罰178件,刑事立案偵查43件。
主要工作措施:一是加大
勞動合同管理力度。全面實施
勞動合同制度三年行動計劃,加強對使用農民工比較集中的企業實施
勞動合同制度的督查,進一步推進各類企業
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推進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健全勞動關系自主協調機制。二是繼續推進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建設。三是積極開展勞動爭議處理體制改革。探索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的新途徑和新方法,積極培育企業內部自主協商機制,鼓勵勞動爭議當事人自主協商解決糾紛,及時將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源頭。完善勞動爭議仲裁各項制度及仲裁程序,提高勞動仲裁質量。四是建立解決
工資拖欠問題的協調機制。督促地方進一步完善最低
工資標準的正常調整機制,指導目前尚未發布小時最低
工資標準的地區制定小時最低
工資標準。進一步推動
工資集體協商工作,使勞動者
工資得以合理提高。五是繼續做好國有企業改制中勞動關系處理工作和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安置工作,規范企業操作行為。六是進一步加強監察執法和普法宣傳。加強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和隊伍建設,提高監察執法水平。組織開展以
勞動合同簽訂、
工資支付、工時休假等為重點的勞動用工情況大檢查。制定全國勞動保障系統“五五”普法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