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是兒童的天使”,魯迅先生在他的小說《風箏》中這樣定義玩具。然而,一些存在安全隱患的玩具,卻可能無意間成為造成兒童意外傷害,威脅兒童健康的“殺手”,讓快樂童年因此蒙塵。2007年引發世界性關注的大規模玩具召回事件,將玩具安全問題推向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成為普通民眾關注的消費熱點之一。同時,社會公眾也普遍認為,玩具安全不僅僅是技術問題,而是涉及企業責任、良知、意識等諸多方面的社會問題。此后的兩年,世界各國在玩具安全標準,召回制度,監管舉措等方面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改變或進步。
在剛剛過去的2009年,包括歐美在內的主要玩具進口國紛紛修改舊的或推出新的玩具安全法規指令,讓玩具制造商應接不暇。這些被稱為“技術壁壘”的法規標準也加大了玩具企業的出口風險。下面,就讓我們通過對過去一年幾個玩具安全關鍵詞的梳理,共同回顧一年來玩具業所經歷的變化。
(一)CPSIA
2009年,美國《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CPSIA)進入全面實施階段。該法令是自1972年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成立以來頒布的最為嚴厲的消費者保護法。新法案除對兒童產品實施更加嚴格的鉛含量限制外,還對玩具和兒童護理品中的六種鄰苯二甲酸鹽(DEHP、DBP、BBP、DINP、DIDP、DNOP)進行限制。該法案還增加了CPSC的預算,擴大其執法權力,包括對兒童產品包裝及追溯性標簽的要求,以及要求某些兒童產品在上市銷售前必須通過CPSC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的檢測。
從2009年2月10日起, 禁止銷售某些含有特定鄰苯二甲酸鹽的產品,其中包括:DEHP、DBP或BBP含量超過0.1%的兒童玩具或兒童護理品;DINP、DIDP或DNOP含量超過0.1%,并且可被兒童放入口中的兒童玩具或兒童護理品。還有多項重要規定,已于同年8月14日開始實行。其中包括:
兒童產品的可接觸非表面涂層材料的鉛含量限值,由百萬分之六百下調至百萬分之三百;
兒童產品、某些家具的表面含鉛涂料及油漆中的鉛含量限值,由百萬分之六百減至百萬分之九十; 對于為12歲及以下兒童設計的兒童產品,制造商應在產品及其包裝上加貼永久性清晰的追溯標簽,確保產品的可追溯性 .同時,CPSC接受建議,采納了修訂后的玩具安全標準ASTM 963-2008中的大部分內容成為CPSIA的強制標準。
CPSIA的實施在玩具業內產生了巨大影響。在8月14日多項重要規定正式實施后的當月,CPSC統計召回的中國玩具類產品數據就較2008年同期增加了2倍之多。
(二)REACH
為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保持并提高歐盟化學工業的競爭力,增加化學品信息的透明度,2006年12月18日,歐盟議會和歐盟理事會正式通過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法規(簡稱“REACH”法規)。該法規旨在對進入歐盟市場的所有化學品進行預防性管理。作為有史以來最復雜,涉及范圍最廣的化學品管理法規,REACH法規自2007年6月1日生效,次年6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以來對生產輸歐產品的企業產生了深遠影響。
2008年10月28日首批共15個高度關注物質(SVHC)清單頒布。2009年8月,ECHA(歐盟委員會成立的歐洲化學品管理署)收到了更多關于高度關注物質的提議,清單中的物質涉及家電、紡織、服裝、鞋業、玩具、制藥等多個行業,這意味著輸歐下游產品將面臨越來越多的挑戰。
2009年12月4日,ECHA成員國委員會達成一致意見,將新一批共15個物質確定為高關注度物質。2010年1月13日,其中的14種物質已經被正式確認,REACH高關注度物質將增至29種。這些化學物質有可能運用于制造涂料,木材防腐油、涂料、防潮層、阻燃劑等。隨著SVHC數量的增加,受關注的化學品范圍逐漸擴大,企業不得不為使用更加環保的原材料,更加安全的工藝而支付更多成本,生產商和零售商因此面臨巨大的出口風險。
表面上,REACH法規對中國的出口企業有著很大的殺傷力,但長遠來看,積極、合理地應對REACH將促使企業在產業升級,產品結構,經營理念等方面迅速與國際接軌,從而引導企業進入良性發展的軌道。此外,良好的應對方案還能幫助企業減少注冊成本,完善產品質量,拓寬歐盟市場。
(三)富馬酸二甲酯
富馬酸二甲酯(簡稱DMFU),通常被用作防腐防霉劑,常用于皮革、鞋類、紡織品、木竹制品等保存、運輸過程中的殺菌防霉處理。肉眼不可見,極易揮發,人體接觸、吸入或攝取后會對皮膚、眼睛、粘膜和上呼吸道產生刺激甚至傷害。2008年年底,歐盟方面就陸續通報了多起消費者因接觸含有富馬酸二甲酯的鞋、皮沙發等而產生皮膚過敏、急性濕疹及灼傷的案例。
2009年3月17日,歐盟委員會通過了《要求各成員國保證不將含有生物殺滅劑富馬酸二甲酯(DMFU)的產品投放市場或銷售該產品的決議》(2009 /251 /EC),要求自2009年5月1日起,歐盟各成員國禁止將DMFU含量超過0.1毫克/千克的消費品投放或在市場上銷售,已投放市場或在市場上銷售的含有DMFU的產品應從市場上和消費者處回收。該決定為過渡性指令,有效期截至2010年3月15日。期間若未發現更好的解決方案,歐委會將考慮延長執行1年。
迄今為止,由于產品中富馬酸二甲酯(DMFU)超過限值,歐盟各國已發起了多起召回。其中,鞋類、沙發、座椅等占召回總量的九成以上。除此以外,召回還涉及到玩具、服裝等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