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須謹防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時遇到SA8000技術性貿易堡壘問題,一方面要盡快按照SA8000標準的要求先行自我規范,以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應抓緊時機通過國際途徑反映與SA8000機制不適宜的條件并及時提出修訂意見,無論哪方面都不能錯過時機。
審時度勢方能避險趨利而持續發展——這是一個成熟經營者應具有的起碼素質,其主要表現在于敏銳的洞察力和敏感的反應性。作為民營企業的領導者,就目前而言,無論是提供出口貨源的生產廠家還是經營對外貿易的商家,都應隨時關注“SA8000可能成為出口新壁壘”以及國際市場受其影響可能發生的須臾變化。
認識SA8000
SA8000是“社會責任標準”英文SocialAccoutability8000的簡稱,是繼ISO9000、ISO14000之后出現、并轉化為像ISO標準一樣的首個國際性道德規范標準。其起因是1996年,瑞士一個非政府組織建議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制定一套“ISO2100社會責任管理國際標準”用于第三方認證而遭到拒絕,于是,瑞士通用公證行國際認證部(SGSYarsleyICS)的執行董事RegEasy與美體國際公司(BodyShop)社會審核部的高級經理DavidWheeler進行談話后,擬訂出一個可用于第三方認證的社會責任標準,對此,SGS予以積極支持并大力贊同制定這一標準。同年6月,在SGS董事JimKeegan的主持下,來自美國和歐洲的一些公司和非政府組織召開首次會議,一致同意制訂“可用于審核的社會責任國際標準”。翌年初,長期研究社會責任及環境保護的非政府組織“經濟優先權委員會(CouncionEconomicPrioritiesCEP)”成立了認可委員會(CEPAA),負責制定“社會責任國際標準”并根據ISO指南評估認可認證機構;2001年,CEPAA更名為“社會責任國際(SAI)”,組成有11個國家的20個大型商業機構、非政府組織、工會、人權及兒童組織、學術團體、會計師事務所和認證機構參與的SAI咨詢委員會,經公開咨詢和深入研究,將最初名為SA2000標準的草案,最終定名為“SA8000社會責任國際標準”,于2001年12月12日發表了第一個SA8000﹕2001修訂版。
出口企業被要求先通過SA8000認證
SA8000的宗旨,是確保供應商所供應的產品皆符合社會責任標準的要求,其標準法規適用于世界各地、任何行業、不同規模的公司,成為一個全球通用的守則。與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一樣,SA8000均為可被第三方認證機構審核之國際標準。其主要內容包括童工、強迫性勞工、健康與安全、組織工會的自由與集體談判權、歧視、懲罰性措施、工作時間、工資報酬及管理體系等9個要素,都是根據國際勞工組織公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世界人權宣言制定而成,其條款以通過有道德的采購活動改善并達到工人公平而體面的工作條件所涉及的“社會責任標準”,因此形成新的貿易壁壘,隱蔽而復雜,關系到技術、法律以及行政管理等各個方面,覆蓋道德、社會和環境等廣泛范圍,具有介于合理與不合理的雙重性。目前,該標準已被德、法、荷、美、意等國部分跨國公司采用且針對中國生產企業,先后制定準則或討論協議,規定進口商應經過SA8000授權或要求中國有關企業通過SA8000認證,這無疑將對我國出口貿易造成巨大壓力而形成極大阻力。
民企萬萬不可粗心大意
近幾年中美貿易摩擦頻有發生,美國企業不時起訴中國產品傾銷。從香港諸多貿易公司接到美方要求產品達到SA8000標準的通知,不難推斷美國不久將對進口中國外貿產品啟動SA8000機制。有關專家指出,美方動作將對中國產業界尤其是電子、服裝、紡織、制鞋、家具等勞動密集型產業造成較大損失,為此,從事這類生產及貿易的民營企業,務必密切關注,萬萬不可粗心大意,特別是對于珠三角企業,潛在風險更大,其損失將不可估量,而對專門向歐美國家出口的企業更可能帶來毀滅性的沖擊。
趕快進行自我規范防患于未然
豐富的“廉價勞動力”資源一向是中國勞動密集型產業的競爭優勢,也是民營企業發展過程由小到大、自弱至強的基本優勢。然而,其背后隱藏著惡劣勞作環境、微薄低薪水平、雇傭童工現象、無休止加班點等常見社會問題。隨著中國入世不可避免運用國際SA8000標準,面臨挑戰必然難逃一劫——中國勞動密集型產業顯然與根據歐美國家的勞動環境和勞動條件制定的SA8000機制所規范的條款不相適宜,相比之下存在極大的差異,亦將降低中國企業進行SA8000標準認證的通過率。
綜上所述,我國有外貿企業和民營企業,極有必要結合自有市場的業務拓展趨勢,認真研究SA8000的核心要素,知己而知彼,盡早擬訂應對措施,提高綜合競爭力,以有效突破新的貿易壁壘。